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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分类界定办理

产品介绍

    医疗器械分类界定办理

    一、适用对象

    适用于需要办理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的企业法人

    二、受理条件

    (1)申请企业所在地为本地辖区企业,企业性质为法人单位,企业需已取得合法证照;

    (2)申请分类界定的医疗器械产品为国内生产;

    (3)申请分类界定的医疗器械产品不属于药械组合类产品。

    三、法律依据

   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0号修订

    食药监办械管〔2017127

    四、申请材料

    1 分类界定登记表

    2 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说明书

    3 产品照片和/或产品结构图

    4 进口上市证明材料

    5 资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

    6 尚未列入《分类界定》文件的新研制产品应补充的资料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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